新罗法院:闲鱼交易“自寄自收”,法院判卖家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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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 ||
在互联网经济的蓬勃浪潮下,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便捷处理闲置物品的渠道。无论是数码产品、衣物饰品还是家居用品,都能在这些平台上找到新的主人。然而,这片看似充满机遇的交易天地,实则暗藏诸多风险。当信任遭遇欺诈,当期待沦为泡影,消费者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近期,新罗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卖家返还买家货款,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2024年4月,李某某在淘宝网闲鱼平台向廖某某购买一部二手苹果手机,支付500元货款(含快递费)。付款后,廖某某要求李某某先确认收货再发货。李某某确认收货后,却迟迟未收到物流信息。向极兔快递公司查询得知,单号对应的收货人并非自己,货品也不符。李某某向闲鱼平台举报,但未得到有效处理。此后,物流信息显示快递于4月12日被“退商家本人签收”,李某某再联系廖某某时已被拉黑。李某某通过平台披露信息尝试短信沟通退款,仍未得到回应,追损无果后诉至新罗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与廖某某通过闲鱼平台形成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廖某某在李某某支付价款后,未按约定交付货物还虚假发货,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廖某某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新罗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某货款500元。 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日益活跃。这类平台虽为闲置物品流通提供便利,但监管难度较大,不法分子常借此实施虚假发货、以假乱真等欺诈行为。本案中,卖家诱导买家“先确认收货后发货”,规避平台规则,使买家在未收到货物时货款已进入卖家账户,平台难以介入追款。 法官提醒,消费者进行二手交易时应选择规范平台并严格遵守交易规则,警惕低价陷阱。遇到纠纷要冷静收集证据,及时维权。同时呼吁交易平台和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打击不诚信与欺诈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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