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立案庭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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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8日 | ||
2021年,立案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庭室的大力支持下,完成立案、速裁、鉴定、信访等基础工作的同时,努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参与各类平台演练并且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基本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全年工作目标基本完成。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运行情况 立案庭承担着立案、鉴定、速裁、信访(含再审审查)四大职能,同时承担大部分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运营移动微法院、调解平台、道交平台、送达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网上保全平等、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十四个线上平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2.0+体系涵盖诉源治理、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的82项质效指标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立案工作 2021年度,立案庭共网上审批立案19491件,其中民商事13837件,行政129件,执行5525件,正式立案11682件,其中民商事7387件,行政253件,执行4042件,完成了上级法院100%网上立案的工作要求,且均按照规范要求操作并协调各法庭,未因超期审核、立案偏离度预警被上级通报。 (二)鉴定工作 2021年度,立案庭共受理各类鉴定委托1763件,其中法医类1037件,评估类521件,人文环境类1件,产品质量鉴定12件,房地产评估1件,会计审计12件,假肢矫形53件,建筑工程40件,金银珠宝饰品2件,声像资料鉴定5件,物证类44件,医疗损害33件,价格鉴证2件,均按程序线上选择鉴定机构。其中已结案1605件,通知鉴定人员书面答复质询32件,出庭接受质询21人次,重新鉴定4件,鉴定意见质量较去年有了较高提升。 (三)信访工作 2021年,我院共接待各类涉法涉诉来信来访441人次,涉及信访事项175件,通过引导诉讼、协调部门等方式化解或基本化解169件,化解率达96%以上。开展对敏感案件和重点人员排查、信访案件风险排查等工作3次,共排查信访对象约200余人,实现零进京登记目标,筑牢了外围防线,完成了降量工作目标。起草《安丘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办法》,建立完善院长接访长效机制,使院长接访成为常态,畅通群众反映诉求通道。 (四)速裁工作 2021年,立案庭共审理各类案件960件,结案1001件,结案率为99.60%,其中速裁各类民商事案件873件,平均办案期限21.68天。 2021年5月以来,兴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6名调解员及1名特邀调解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在速裁法官张春华的指导下,共受理调解案件1234件,调解成功300余件,出具诉前调号一号到底调解书122份,确认调解协议效力62件。起草《安丘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安丘市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调解员案件调解流程,明确调解案件质量标准。 (五)诉服工作 2021年诉讼服务中心完成了升级改造,配备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代办诉讼事项,共代为上传立案及执行申请材料700余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共接听5236通来电,满意度达99.94%。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2.0+体系82项质效指标得分排名位列潍坊市第二名。 此外,及时向中院呈送刑事上诉卷宗47宗,按要求办理上级法院及市内营商环境等各类统计报表、考核指标。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任务基本完成,但仍存在很多不足,2022年,立案庭将继续从增强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出发,按照最高院要求,推动全院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和机制创新,做好以下几点: (一)优化立案 立案庭既是诉讼服务窗口,又是审理、执行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增强窗口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兄弟庭室的沟通,完善立案阶段简案甄别、分流机制,健全从诉前多元解纷到简案快审、繁案精神的分层递进,畅通立案、审理工作,为案件审理奠定良好基础。 (二)规范鉴定 进一步推进审判服务事务集约化管理改革,规范鉴定流程,适当扩大诉前鉴定适用范围,明确与业务庭室之间权责分配,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提升鉴定意见质量,为案件审理提供可靠支撑。 (三)稳定信访 畅通信访渠道,加强风险评估,结合院庭长接访制,抓好转办、督办工作,强化与外部主管单位及内部业务庭室的衔接,压实工作责任,力争信访问题不出纰漏。 (四)强化速裁 按照诉前调解各项制度,加强管理考核,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妇联等调解机构沟通衔接,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及督查考评,放大诉前实质化解效应,针对诉调回流的案件,加大速裁力度,提升速裁质效。 (五)提升诉服 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细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指标分工,拓展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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