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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自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2日

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若干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关于对<安丘市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若干措施>进行自查评估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评估结果汇报如下:

一、实施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市法院把持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举办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宣誓仪式,邀请融媒体80”多名小记者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部分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传等。组织开展全院干警学习培训,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思践悟上走在前列,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学习任务的落实;业务庭室每周五下午开展集中学习,对当前的新法、典型案例等开展学习研讨,提升为民司法的办案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院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全院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将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院党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向市委进行报告,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责任清单,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落实。全年借助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官说法15次,微普法26次,借助法院官方网站发表普法文章3000余篇,组织开展法官五进”活动24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真正让群众享受法治红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三是强化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惩戒工作,一年两次及时向发改等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去年全年我院已向公安移送拒执罪4件4人、非法处置罪1人1件,现公安部门立案2件。全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诉讼服务改革,全面推行网上立案,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微法院(APP)和24小时法院自助终端,当事人随时随地可以实现诉讼自助服务。打通网上交费“梗阻”,借助法院诉讼费网上交费系统,当事人通过网银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就可以实现网上预交诉讼费、网上申请诉讼费“减缓免”、自助计算诉讼费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

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市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12368热线提供一号通办的服务能力,出台《安丘市人民法院12368热线一号通办服务工作规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热线,有专人负责接听,平均每天接听来电15-20个,及时回应群众诉讼咨询。依托信息化平台,提升网上立案服务水平,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提供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等服务。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沟通,严禁多次退回。对网上立案申请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说明退回理由;因材料欠缺退回的,一次性释明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不允许以当事人未提交纸质材料为由将网上立案申请退回。

五是有效增强社会安全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去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592件,有效发挥刑罚震慑作用,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基层政权稳固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重大意义,坚决落实中央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三十余次,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件48人,强化打财断血判处罚金、追缴、退赔376.7万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是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市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新时代枫桥精神”,不断加强与党委政府、行业协会等各界组织和单位的联动合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意识,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先行处理纠纷,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与安丘市妇联,潍坊、安丘两级工会组织,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等进行对接,由他们对婚姻家庭类、劳动争议类、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先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调解室,入驻8名人民调解员、1名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员优势,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帮助建立完善多级调解组织,规范调解流程程序,制定调解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调解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

七是依法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市法院依法严惩网络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非法泄露和售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法院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必须性与重要性,推进以案释法,讲好法院故事。

、存在问题

一是服务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创新意识,在服务大局方面习惯于按部就班,没有充分发挥出审判职能作用,缺乏具有推广意义的实践成果。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部分班子成员仍存有本位主义倾向,往往习惯站在法院或者分管部门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没有很好地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审判之间的关系,没有将司法工作与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宗旨观念树立得还是不够牢固,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一些诉讼问题没有真正抓在手上,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差距,诉讼服务质量与审判质效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宣传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主动性不足,宣传内容不够新颖,宣传途径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宣传亮点工作。目前我院宣传途径包括门户网站、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官方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媒体,但是与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系还不够紧密,官方微博的粉丝较少、官方微信的关注度还不够高,使得法治宣传的网络推广受到限制。同时,缺乏信息通讯的专业人才和对网站、平台管理维护的专业指导,导致日常维护和新闻制作受到影响,法治宣传力度与宣传范围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司法建议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一直是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努力方向,但当前我院司法建议工作仍然有待提高,与行政机关之间沟通联系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及时将司法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出司法建议,也未能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好的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参与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力度和方法仍然不足。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性。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审判,能动司法,更加自觉地把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坚持与政府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谐共建机制,共同思考、合作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创新互动形式,拓展互动平台,通过行政诉讼这一纽带,各司其职,携手合作,稳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关系和谐,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提升改革成效,促进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在保障民生上创新举措,努力在审理涉民生案件、升级诉讼服务、深化“阳光司法”上下更大力气,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优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细化职能分工及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能作用,党组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在全院树立风清气正政治氛围,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防范廉政风险的机制措施,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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