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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凝聚思想共识,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法院形象,笔者就规范司法行为这一课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丘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现状

(一)深化思想教育,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

认真总结去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成果,查摆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慵懒散浮”专项治理,牢固树立起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意识。强化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牢法治信仰。搞好集中学习,坚持院长讲党课、廉政教育,坚持将思想政治专题贯彻于法官会议和青年干警论坛中,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创新培养方式,全方位锻造过硬司法能力

严格落实法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法官会议,分析讨论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总结、交流审判执行经验,互通审判执行信息,充分发挥智囊作用。庭审观摩实现常态化,每年我院都举办庭审观摩,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 问题,提高了干警的庭审驾驭能力。进行打字大练兵,定期对书记员进行考核,为参与庭审记录和文书制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继续实施“青蓝计划”,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大领域选出素质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作为导师,与年轻干警结成师生配,手把手带年轻干警办案,解答年轻干警在工作、生活中的疑惑,全方位促进年轻干警进步。认真搞好“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法官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的责任感,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都有了新的提高。

(三)狠抓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推行“一岗双责”、评廉述廉等制度。制定来信、来访制度,设定院长接访日,为群众反映自身诉求、监督办案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开通顺畅渠道。严格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从各庭室选任一名正式干警担任廉政检察员,不仅负责本庭室的廉政监督工作,而且还要对其他庭室出现的不廉、不勤现象及时检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纪检组、监察室定期聘请纪委人员讲授廉政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法院和市委关于纪律要求的指示精神、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确保全院干警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制定一系列规定,形成了以他律促自律的廉政制约保障机制,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建成手机短信告知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向当事人发送案件流程环节信息和进展情况,使当事人实时了解案件进展。充分利用科技法庭,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每庭必录”,对数据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允许当事人申请查询。推进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社会公众的查阅权,也对文书质量提高、司法行为规范具有倒逼作用。运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法院新闻动态、法律小知识、身边案例点评、裁判文书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等信息,让法院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建成LED液晶显示屏,播放开庭公告、庭审直播,既能使社会公众在法院之外看到庭审现场,感受到庭审正义,又能促使审判员更加注重自身庭审形象、稳控庭审现场、规范庭审行为。

(五)完善签批制度,加大对审判流程的监督力度

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我们修订《裁判文书签发规定》后,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和形势变化,不断调整签发规定,既严格限制了院庭长签发裁判文书的范围,还权于审判组织,增强了审判组织的责任意识,又强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对“四类案件”、被改法案件,赋予院庭长管理监督权责。还权,不意味着放任;有权,不意味着任性。加强监督,既是司法改革的要求,也是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的重要一环。我院升级改造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重点加强了对立案受理、延长及扣除审限审批、评估鉴定、发回排期等重要节点的控制,进一步消除了监控盲点。加强结案管理,严格实行“案件信息与报结信息一致、结案文书与报结文书一致、结案方式与报结方式一致、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一致”的“四个一致”结案标准,坚决纠正超审限后补办延期手续、提前报结、长期不归档等违规现象,确保结案质量。

二、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规范司法行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司法改革对于推动法治国家建设、实现司法独立具有重要意义,但司法改革带来一系列不确定因素会影响干警心态,尤其是员额制改革、办案责任制以及信息化建设中的新要求等。

一是员额制可能会挫伤部分干警的积极性。一些心怀法官梦而迈入法院大门的年轻人,员额制可能让他们感觉离梦想渐行渐远。他们有司法实践经验、充沛的精力和较高的学历,可能会跳槽,造成法院人才流失。长时间从事行政工作的法官,可能会担心因改革会无缘法官。他们长时间远离业务,不仅没有办案量,对于审判工作而言俨然成为陌生人。审判辅助人员可能会出现错误定位,认为司法改革以后,自己的工作仅仅是辅助性的,而且工作收入、职业保障不如一线办案人员,会出现思想懈怠、应付了事,影响整个团队的工作。

二是信息化建设和司法公开推进,会加大部分干警学习压力和工作量。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要求司法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网上查询等会加大干警的工作量。部分年龄偏长、对电脑不熟悉的干警需要更新工作理念、学习电脑知识、应用办公平台,加大了学习压力,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灵活适应。这两方面对司法行为的规范性来说都是冲击。

三是办案压力不断加大,办案责任持续加重。近年来,审理案件、执行案件都呈逐年递增态势,“案多人少”的矛盾已十分突出。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趋向精英化、专业化,整体质量有显著提高,但是法官总人数却大幅减少,如何在发挥主审法官作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的提升其他工作人员的效能,实现整体工作效能最大化,已成为司法改革面临的一大难题。“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司法改革的一大目标,司法责任终身制已成为入额法官面临的巨大压力,会使得部分法官出现畏难情绪、抵触心理,影响到司法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对基层法官的培训教育力度。建议法官培训学院新增授课教师、增加培训班次、延长培训时间、扩充培训内容,给基层法官常“充电”,使他们接受新知识、培育新理念、扩宽新视野,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学理论素质和司法实战素质,使每一位法官都能够适应新形势,能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二是继续完善我院特色培养方式。人员调整后,年轻干警富有生机活力,但经验欠缺,老执行员办案经验丰富,但知识更新滞后。我们探索建立执行学习沙龙,每月召开一次交流学习会,执行员之间相互交流办案经验,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提高执行员对执行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统一执行尺度,营造起学习的良好氛围,真正搭建起执行员沟通、交流、学习的平台。

三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是法官职业的底线,更是法官不能逾越的红线。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要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常抓不懈,通过对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引以为戒;要加强纪律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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