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丘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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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14日 | ||
今年以来,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潍坊和市委关于法治环境优化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围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非法经营、制售假药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3件。二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畅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公正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61件。三是完善对企业债权的司法保护。全力解决查人查物难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执行到位1.6亿元,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妥善处理执行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 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已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做好思想上、人员上、措施上的准备工作,确保疫情过后及时审结;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二是依法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积极解决管理人履职不畅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完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机制,做好破产审查与执行程序的衔接。今年以来,共受理破产案件3件,结案1件。三是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完善金融案件分析研判机制,依法规制逃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性套利的违规行为,妥善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46件。 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一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健全院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班子成员走访重点企业12家,征求到企业意见建议20条。二是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三是注重加强协同配合,与社会诚信监管部门的对接合作更加深入融洽,为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信用和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有效缓解。近几年,法院收案数量连年攀升,年均收案超过12000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逐年增多,产权侵权、股权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行政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法官全年人均结案200多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实际执行到位率偏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始终偏低。近年来,我院实际执行到位率保持在30%上下。执行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涉企案件也不例外,我们在维护企业胜诉权益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对企业的法律支持力度不够。近年来,我们虽然一直坚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但活动力度不大,涉及企业数量少,融入企业程度低,所提的司法建议过于零散,缺乏深刻的、系统性的、有调研基础的司法建议,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出审判职能优势。特别是对一些涉企典型案件所反映出来的企业管理漏洞,没有及时推送到相关企业给予参考和提醒。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审判,能动司法。 二是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侵犯经济财产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盗窃、诈骗、破坏生产经营等侵犯企业财产的犯罪活动,为企业发展扫除障碍。依法及时审理涉及企业的买卖、借款、建筑、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认定合同效力,依法确认当事人的合同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对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对我市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执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帮助申请人回收对外债权。对我市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执行时既要坚持严格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0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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