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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近年来,安丘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市委部署,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安丘法院共收案件,结案件,结案率达%,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

  一是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当事人和代理人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微法院(APP)、山东法院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办理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和执行立案,自助完成立案、交费、诉状自动生成等20多个事项。今年以来,共网上立案7921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首次执行、执行异议案件实现100%网上立案,实现了由原来现场排队立案到足不出户在线立案的转变,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二是依法严惩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5件,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生产经营的各类犯罪行为,创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依法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的合同诈骗、侵占挪用、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进行从严惩处,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三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害投资环境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诉讼案件,畅

  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2445件,着力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有针对性地向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提出规范合同签订、约定送达地址等司法建议12条,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降低市场主体的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破产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作用,今年新受理潍坊三源铝业、潍坊市通用机械、山东通用机械、潍坊通源铝业合并破产重整案件1件,办结潍坊恒安散热器、潍坊恒星散热器、潍坊恒耀机械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以及山东中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件,妥善化解债权1.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转型发展。

  四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改革,抽调22名干警和4名调解员组建6个速裁团队,实施案件分类化、专业化审理,实现以30%的审判力量审理70%民事案件的目标。今年以来速裁结案1481件,平均审理周期26.92天,速裁结案数量占全部诉讼结案的,审判效率大大提高。通过强化送达工作、简化庭审程序、精简裁判文书等,基本实现速裁案件当庭宣判、一个月内结案,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今年以来共电子送达诉讼文书32201份,电子送达率达298.4%。不断加强司法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案件庭审直播率,开通互联网庭审直播通道15条,庭审直播率达到20%以上。

  五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提高执行质效,今年以来,执行结案3364件,结案率达68.7%,实际执行到位标的3.8亿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同时,妥善处理执行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既注重为申请执行人回收经营资金,又促进被执行人盘活资产,助推生产要素快速流转。在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引起暂时性困难导致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

  六是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院领导带头包靠服务企业,每月定期到联系企业和包靠项目进行走访调研,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民二庭组织干警走访山东恒科环保设备公司等3家企业,结合商事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有效规避市场风险提出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司法建议,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立案庭组织法官走访10余家金融机构,就《金融借款约定送达地址条款》的使用进行沟通交流,为解决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文书送达难”问题,提供了治本之策。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大局意识仍有欠缺。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部分班子成员仍存有本位主义倾向,往往习惯站在法院或者分管部门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没有很好地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审判之间的关系,没有将司法工作与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对全市大局工作把握不够准确,在处理关系到我市营商环境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时,部分干警教条机械、就案办案,致使有些查封、裁决或执行措施处置不当,对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二是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安丘法院虽然已引进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但是诉前调解工作成效不明显,自5月份组建调解队伍以来,调解成功案件仅112件,效果不够显著,并且在调解员绩效发放等方面还是做的不够到位。在推动调解组织开展矛盾化解方面还缺乏完善机制,没有推出实质有效的合作举措,1-8月份收案增幅仍然较大,面对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任务,还没有彻底打开局面。

  三是回应群众诉求不够及时。宗旨观念树立得还是不够牢固,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一些诉讼问题没有真正抓在手上,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建筑工程合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因案情复杂,开庭和评估鉴定的次数多,群众跑法院的次数多,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实现,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了群众对司法工作认可度。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审判,能动司法。

  二是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侵犯经济财产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盗窃、诈骗、聚众哄抢、破坏生产经营等侵犯企业财产的犯罪活动,为企业发展扫除障碍。依法及时审理涉及企业的买卖、借款、建筑、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认定合同效力,依法确认当事人的合同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对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对我市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执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帮助申请人回收对外债权。对我市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执行时既要坚持严格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安丘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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